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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归晋知罃——《左传》

作者: admin 来源: 《左传》 时间: 2013-10-24 阅读:
楚归晋知罃——《左传》
 
  晋人归⑴楚公子谷臣,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,以求⑵知罃。于是⑶荀首佐中军矣,故楚人许之。 王送知罃,曰:“子其怨我乎?”对曰:“二国治戎⑷,臣不才,不胜其任,以为俘馘⑸。执事不以衅鼓⑹,使归即戮⑺,君之惠也。臣实不才,又谁敢怨?” 王曰:“然则德我乎?”对曰:“二国图其社稷,而求纾其民,各惩其忿,以相宥⑻也,两释累囚,以成其好。二国有⑼好,臣不与及⑽,其谁敢德?” 王曰:“子归何以报我?”对曰:“臣不任⑾受怨,君亦不任受德。无怨无德,不知所报。” 王曰:“虽然,必告不谷。”对曰:“以君之灵,累臣得归骨于晋,寡君之以为戮,死且不朽。若从君之惠而免之,以赐君之外臣⑿首;首其请于寡君,而以戮于宗⒀,亦死且不朽。若不获命⒁,而使嗣宗职⒂,次及于事,而帅偏师⒃以脩封疆,虽遇执事,其弗敢违。其竭力致死⒄,无有二心,以尽臣礼。所以报也! 王曰:“晋未可与争。”重为之礼而归之。 
 
【注解】
 
  ⑴归;送还。公子谷臣:楚庄王的儿子。连尹襄老:连尹是楚国官名,襄老是楚国的大臣。连尹、楚国主射之官。 
  ⑵求:索取。 
  ⑶于是:在这个时候。佐中军;担任中军副帅。 
  ⑷治戎:治 兵,演习军队。这里的意思是交战。 
  ⑸馘(huò):割下敌方战死者的左 耳(用来报功)。这里与“俘”连用,指俘虏。 
  ⑹ 鼓:取血涂鼓,意思 是处死。 
  ⑺即戮:接受杀戮。 
  ⑻惩:戒,克制。忿:怨恨。 
  ⑼宥;宽恕,原谅。 
  ⑽与及:参与其中,相干。 
  ⑾任:担当 
  ⑿外臣:外邦之臣。臣子对别国君主称外臣。 
  ⒀宗:宗庙。 
  ⒁不获命:没有获得国君允许杀戮的命令。 
  ⒂宗职:祖宗世袭的职位。 
  ⒃偏师:副帅、副将所属的军队,非主力军队。 
  ⒄致死:献出生命。 
 
【译文】
 
  晋人把楚国公子谷臣和连尹襄老的尸首归还给楚国,以此要求交换知罃。当时荀首已经是中军副帅,所以楚人答应了。楚王送别知罃,说:“您恐怕怨恨我吧!”知罃回答说:“两国兴兵,下臣没有才能,不能胜任自己的任务,所以做了俘虏。君王的左右没有用我的血来祭鼓,而让我回国去接受诛戮,这是君王的恩惠啊。下臣实在没有才能,又敢怨恨谁?”楚王说:“那么感激我吗?”知罃回答说:“两国为自己的国家打算,希望让百姓得到平安,各自抑止自己的愤怒,来互相原谅,两边都释放被俘的囚犯,以结成友好。两国友好,下臣不曾与谋,又敢感激谁?”楚王说:“您回去,用什么报答我?”知罃回答说:“下臣无所怨恨,君王也不受恩德,没有怨恨,没有恩德,就不知道该报答什么。”楚王说:“尽管这样,还是一定要把您的想法告诉我。”知罃回答说:“以君王的福佑,被囚的下臣能够带着这把骨头回到晋国,寡君如果加以诛戮,死而不朽。如果由于君王的恩惠而赦免下臣,把下臣赐给您的外臣首,首向寡君请求,而把下臣在自己宗庙中诛戮,也死而不朽。如果得不道寡君杀我的命令,而让下臣继承宗子的地位,按次序承担晋国的军事,率领偏师(自己军队的谦称)以治理边疆,即使碰到君王的文武官员,我也不会躲避,竭尽全力以至於死,没有第二个心念,以尽到为臣的职责,这就是用来报答於君王的。”楚王说:“晋国是不能和它争夺的。”于是就对他重加礼遇而放他回去。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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